謹防企業虛假試用
來源:無錫招聘網
時間:2016-11-29
作者:無錫招聘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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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來說,用人單位有試用期是正常的,試用期一般為3個月,最長不會超過6個月。
但有些公司為了壓榨勞動力,抓住求職者急于找工作的心理,冠冕堂皇地打出了試用期的牌子,看起來合乎規范,等到試用期一結束,就以各種“莫須有”的理由把求職者解雇。
小楊最近因為一件小事被解雇了,她感到十分的委屈和郁悶。
3個月前,她應聘上了一家銷售公司的推銷員。憑借開朗活潑的性格,小楊干銷售工作得心應手。雖說試用期的工資比較低,但小楊相信自己的潛力,工作盡心盡力,第一個月便取得了不俗的業績。
鑒于小楊的良好表現,經理還曾許諾:“小楊啊,表現不錯,繼續努力,我相信你用不了三個月就可以轉正了。”小楊非常高興,決定努力工作,不辜負經理的厚望。
于是,小楊除了干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外,還經常幫公司領導做一些職責外的事。眼看,3個月的試用期就要滿了,可是自己還是沒有轉正。
一天,公司開會,小楊因為路上堵車遲到了幾分鐘,不料,被經理撞見了,便以“不顧大局,自由散漫”為由將其解雇了。
小楊就是中了試用期的陷阱,本來自己很用心工作,卻沒有得劍相應的回報,權當是出賣廉價勞動力,得益的是行騙的公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