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職場,同事之間復雜的利益關系和合作關系,必然讓有些人對同事心懷戒備,甚至背地里使壞、下黑手,看到同事落難,不僅不好言勸慰、伸出援助之手,有的人甚至會落井下石。這類人,自然無法得到同事的信任和支持,只能激化同事之間沖突和矛盾。點點滴滴的瑣碎小事,都可能會破壞了人際和諧。所以,做人也必須要心存善念。
古人云: “毋以善小而不為,毋以惡小而為之。”積小善成大德,無論是多小的善舉、好事都應該去做;而違法背義的事情,無論多小也堅決不能做。小可以是點滴小事,也可以是無關緊要的小人物。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許會改變你的一生,一個看似無關緊要的小人物也許在鍵時刻能發揮非常的作用。所以做人不要不屑于那些瑣碎的小事,更不要忽略了其影響——做人的成功,往往就在于一個小小的善舉。
先賢說:“施比受更有福。”做人要時時懷有善念,當人有困難時,舉手之勞即可拉一把就該拉一把,幫別人既使彼此的人際關系更為和諧,有時候也恰恰是幫了自己,所謂“與人方便,與己方便”。做人既要從點滴小事做起,還要重視小人物!
延伸開來,違反做人原則的小事,就要堅決摒棄!小善可以積成大德,小惡也同樣可以積成大惡, 《伊索寓言》中就有這樣一則故事:
有個小孩在學校里偷了同學一塊寫字石板,拿回家交給母親。母親不但沒批評他,反而還夸他能干。第二次,他偷了一件大衣回家,母親又很滿意地夸獎了他一番。
隨著歲月的流逝,小孩長成小伙子了,便開始去偷更大的東西。有一次偷貴重物品被當場捉住,最后判了死刑。臨刑前,他母親跟在后面,捶胸痛哭。這時,他請求跟他母親說幾句話,得到了允許。他湊向母親耳邊,沒說一句話,猛地咬掉了母親的耳朵!母親罵他不孝,他卻說: “我初次偷石板的時候,如果你打我一頓,今天我會是這種悲慘的結局嗎?”
這個故事中的主人公,還算是認識到了積少成多, “小惡成大罪”的道理。不過也有執迷不悟的,宋朝就有這樣一個著名的例子:
宋朝崇陽縣衙門里有個管理錢庫的庫吏,有一天,有人發現他頭巾里藏了一文錢,追問之下,他承認是從庫里偷的。縣官張乖璟得知后,責打了他一頓,還要判他盜竊國庫之罪。庫吏不服,說: “我只拿了一文錢,有什么大不了?打我一頓也就算了,還非要判我重罪!”
張乖璟一聽,嚴厲地呵斥說: “一日一錢,干日干錢。繩鋸木斷,水滴石穿!"
從這個故事我們可以明白一個道理,我們不能因一時看不到為小惡的后果,就心存僥幸。否則無論你做了多大的善舉、多么多的善事,都會化為烏有,誠如《菜根譚》中說: “娼妓晚景從良,一世煙花無礙;貞婦白發失節,半生辛苦俱非。”人們贊賞妓女晚景從良這種由“惡”而“善”,但鄙視貞婦白頭失守的由“善”而“惡”。正所謂“看人只看后半截”——也可以說“看人只看半截”。因此,做人要“諸惡莫作,眾善奉行,自凈其意,破除邪見”。以“仁”為本,千萬不要以為惡小而為之.
對于職場人士來說也是一樣,在職場,看似微不足道的小善我們做了,或許,一時沒有得到回報,但是,這樣的事情做多了,自然別人也會看在眼里,記在心里,在你需要幫助和支持的時候,一定會看到從四面八方伸來的援助之手;相反,如果你做了一件壞事,那么你所有的善舉,對別人來說都是偽善,更會遭來眾人的譴責。 “勿以善小而不為,勿以惡小而為之”這句話,不僅是一種處世哲學,在職場,更是一句生存法則。